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的通知
作者:杨宝东发布时间:2026年03月09日浏览:
各学院:
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科技创新、人才引育等方面的牵引作用,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开展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对象
截至2026年3月底聘期已满的全职和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。
二、考核内容
以《中北大学“太行学者计划”实施办法(修订)》和签订的工作协议为依据,对考核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。
三、考核程序
1.提交个人材料。考核对象填写《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(考查)表》,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。
2.单位审核。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,对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对考核对象聘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学院在3月13日下午6:00前将《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(考查)表》,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支撑材料交人才工作办公室(德怀楼202),电子版发至rcb@nuc.edu.cn。
人才工作办公室
2026年3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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